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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0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反馈督察报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问题整改摆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对标对表推动全面整改。截至2024年12月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完成3项整改任务,其余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高效推进我委问题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

  研究制定委内整改方案,多次召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会、专题会,会议研究制定了委内分工方案、清单化调度制度和验收销号方案。

  三、创新整改方式

  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措施、整改路径、整改时限;制作倒排工期挂图,确保每一项整改重点工作挂图作战、按时完成。

  四、精准跟踪调度

  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动态掌握各项整改任务进展,定期分析研判整改成效,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形成按季提醒,按月调度的工作机制,推动任务逐项严格整改、逐个验收销号。

  五、实施闭环管理

  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策,规范验收、销号、公示等机制,形成任务建档、责任落实、跟踪调度、公示问效、验收销号的工作闭环,切实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各项工作,压实责任、加强配合、强化调度,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往前推,对整改任务一抓到底,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加强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在开展整改、验收工作时,进行全局考虑,预防地州、企业在整改过程中出现其它生态损害、违规违法等行为。坚持把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强化生态意识,加强污染防治,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 日


  

  

  

  d4642a9ba5424f129f4f32a8b5aed3db/files/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docx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原文链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299/202412/d4642a9ba5424f129f4f32a8b5aed3d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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