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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购置生活救助类物资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佚名

  依据《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州市应急管理局拟购置应急照明设备(手电筒)5000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型

  购置生活救助类物资。

  二、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项目名称:购置生活救助类物资应急照明设备项目;

  (二)项目预算:28万元。

  三、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提供应急照明设备(手电筒)5000支,射程不小于500米,充电电量续航不小于12小时,防水等级不低于IP66,配备市场通用锂电池和1副电池,符合便于携带和救援需求;

  (二)供应商需承诺该批应急照明设备(手电筒)应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广东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装备标识涂装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采购方需求,完善装备外观喷涂统一形象标识;

  (三)供应商需为该批应急照明设备(手电筒)提供不少于3年质保服务,在出现无人为故意损坏的情况下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质保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运费、检测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样品,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其中质量检测报告中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相应要求中已标明的项目,并提供清洁、干燥和耐久保存的内外包装,附产品合格证,标注产品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等产品信息。

  四、交付时间

  供应商需在中选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完成货物交付。

  五、付款方式

  供应商在交付完所有货物后且得到采购人签收确认,并提供有效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六、供应商资格及提交材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上没有被处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提交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按《采购项目评分表》(见附件)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和企业简介等情况;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的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结果;

  4.其他经营服务实力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人

  (一)供应商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18时前;

  (二)联系人:覃先生,电话:(020)8318924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62号东座。

  八、采购结果确定

  由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采购规定进行综合比选确定中标单位。采购结果在广州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项目采购评分表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购置生活救助类物资的采购公告.wps

  附件

  项目采购评分表

  项目名称

  购置生活救助类物资应急照明设备项目

  采购供应商

  得分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权值

  项目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

  针对供应商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有关维保、调适、包装及团队服务等进行横向比较,优得15-20分、良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未提供得0分。

  0-20

  产品性能评分

  对采购供应商提交的产品性能、质量、性价比等因素进行横向比较,优得15-20分、良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未提供得0分。

  0-20

  类似项目业绩

  1.采购供应商未提交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的得基础分5分;

  2.能提供采购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每个得加5分,最高可得20分。

  0-20

  报价

  1.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对采购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按如下公式进行评分:(项目预算×80%/报价)×40,最高得分不超过40分。

  0-40

  合计

  100

  有关说明

  


原文链接:http://yjglj.gz.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0585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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