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我市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出台的《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将为消费者提供真金白银的购车补贴,进一步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的更新换代,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
本次以旧换新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申报时间以“云闪付”APP实际上线时间为准)。个人消费者在福州市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并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开具发票后,于公安部门完成旧车注销、新车登记上牌即可享受政府补贴。
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达2454万元,具体补贴标准为:新车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新车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交售旧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本次活动的新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活动补贴申请由个人消费者发起。个人消费者在福建银联“云闪付”APP实名认证,依次点击银联“云闪付”APP首页的以旧换新、福州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原文链接:http://fgw.fujian.gov.cn/zwgk/xwdt/sxdt/202410/t20241029_65551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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